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xx市xx区易地扶贫搬迁全覆盖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开展督导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自查过程
根据精准识别的原则,“十三五”期间我乡共实施易地搬迁108户291人,分为自建、购房和投亲靠友三种方式分散安置。按照《xx市xx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全覆盖自查工作的通知》(x区脱贫领导小组〔20xx〕24号)文件要求就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了全覆盖自查。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乡扶贫开发中心、规建办、国土所、财政所、安办等为成员的易地搬迁自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对易地搬迁户通过实地查看和翻阅资料两种方式认真开展了自查。
(二)总体评价
通过集中自查,我乡所有易地搬迁户均按要求、按时间完成了搬迁任务,搬迁款已按进度拨付,总体效果较好。
二、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易地扶贫搬迁专题工作会议,入村入户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调查,宣传搬迁政策,明确贫困户搬迁对象花名册及搬迁方式,做到搬迁对象精准。
(二)按时按质完成搬迁任务
20xx-20xx年,我乡已实施搬迁户共有78户232名贫困人口纳入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其中69户210人为分散安置自建房屋、4户12人为购买房屋、5户10人为投亲靠友。前期按程序要求进行了民主评议和公示,规范建立了农户档案和四书一报告等资料,所有易地搬迁户均已拆旧复垦入住,实现了“三通”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并按规定拨付了资金补助。
(三)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补助
我乡易地搬迁共需资金补助664.8万元,自建户71户216人按人均3万的补助标准,按照80%进行拨付,应拨付497.36万元;购房户3户9人按人均3万的补助标准,按照80%进行拨付,应拨付21.6万元;投亲靠友4户7人按人均2.3万的补助标准,按照60%进行拨付,应拨付9.66万元。所有易地搬迁户的自筹资金严格按照人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进行自筹,目前正在按照进度进行拨付。
(四)科学选址,严格控制住房面积
对我乡分散安置的自建户,乡扶贫办会同规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建房选址的地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乡建设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按照“三避让”等相关要求做到了安全科学选址,并填写了安全住房规划选址、用地审批表;对于通过购房进行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遵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购买;投亲靠友严格遵守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签订了投靠协议。目前,所有易地搬迁户均已搬迁入住。
(五)抓好后续脱贫发展
我乡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通过“五个一批”等方式促进搬迁户增收创收,实现稳定脱贫。
三、工作评价
(一)搬迁对象精准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作方案》关于搬迁对象的要求,做到了搬迁人口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志一致,提高了搬迁精准率和动态管理水平。
(二)住房建设面积和搬迁入住情况
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按照人均不超过25平米的原则严格控制住房面积,目前,所有易地搬迁户均已搬迁入住。
(三)科学规划选址
对我乡分散安置的自建户,建房选址的地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乡建设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做到了“三避让”科学选址。
(四)安置住房资金补贴标准
严格按照自建房、购房人均3万元,投亲靠友人均2.3万元的标准按进度进行资金补助。
(五)项目建设
项目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住房建设规划、选址合理,按工期完成,工程质量监理和竣工验收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资金使用
按照《xx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和使用建立了资金台账制度;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其他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各行政村和乡乡进行公示,资金补助按进度进行拨付。
(七)累计脱贫率
我乡出台了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发展措施,现搬迁贫困户已全部脱贫,搬迁贫困户累计脱贫率100%。
(八)档案管理
明确了专人负责易地搬迁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国家扶贫开发子系统和省“六有”大数据平台及时完善了相关信息,确保了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九)政策培训
我乡组织了6次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了政策宣传到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每一名干部,都做到了人人熟悉政策。
四、经验做法
(一)制度推动、进展顺利。乡与有易地搬迁任务的村签订责任书,并建立目标责任制、进度通报制、督察问责制和工作约谈制,定期公布工程进展,推进工作进度。截止目前,易地搬迁户已全部搬迁入住。
(二)抓好后续脱贫措施,确保搬迁户持续稳定脱贫。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动员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发展产业,进行产业扶贫。对没有劳动力的搬迁户,通过低保兜底等政策性保障确保持续脱贫。
(三)提前把关,严格控制建房面积。自建、购房和投亲靠友的易地搬迁户,我乡都要求村组干部提前监督,锁定房屋面积,明确完成时限。对自建户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签订承诺书;对购房户要求购房前必须告知村组干部一道到拟购买房屋处实地踏勘面积和价格,确保面积和价格不超标,不因购房负债;对投亲靠友的要求村组干部提前到被投靠方住处进行实地查看,是否能够提供安全住房保障,投靠双方签订投靠协议,贫困户本人签订承诺书。
五、问题及整改
(一)产业培育力度小,搬迁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我乡易地搬迁为分散安置,人数较少,多为老人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无法进行完整有效的产业培育,后续脱贫措施基本为低保兜底等转移性收入。下一步,我乡将根据搬迁户实际,合理制定可持续的稳定脱贫措施。
(二)易地搬迁资料归档不够规范
易地扶贫搬迁资料归档要求较高,我乡易地搬迁资料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前期准备工作中一些资料收集规范不及时,农户申请和验收档案资料装卷不够规范,下一步我乡将对易地搬迁资料逐项进行梳理规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完善,做到一户一档形成专卷规范存档。
(三)旧房屋无法拆旧复垦
一些贫困户的房屋处于老院子中,在其他房屋中间,一旦拆旧会引起周边房屋的倒塌,故无法拆旧复垦。鉴于此情况,我乡按照上级要求将房屋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对房屋进行了锁定,留下了佐证资料。
六、工作建议及意见
(一)充分发挥乡、村委和村内能人的协调引导作用。在用地置换等方面,仅仅依靠搬迁户自身的能力很难解决,需要乡和村委充分发挥熟悉村情民情的优势,鼓励、引导村内有威望人士发挥协调作用,帮助搬迁户解决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切实加强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xx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金加强监管,坚持扶贫搬迁开发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等制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扶贫搬迁开发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并发挥预期效益。
(三)继续加强宣传政策。对建档立卡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均负债不超过一万元等硬性规定以及后续措施,要统一口径,反复宣讲,做到搬迁户家喻户晓,确保不超出面积、不提高建设标准,防范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更贫,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