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有效落实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关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督查的通知》(x防艾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xxx市疫情形势、防治需求以及民政局实际工作,市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成果,扩大宣传为重点,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健康卫生意识,增强艾滋病预防能力为目标,,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进一步深化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经过共同努力,民政系统防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将20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纳入目标管理,完善卫生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20xx年全局的目标管理内容,并把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目标考核。
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一)加强对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培训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总体要求、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各项规定,宣传我市防艾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典型经验,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二)积极在救助站、福利院、敬老院开展防艾知识宣传工作。在救助站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确保宣传资料发放到位。在福利院和敬老院通过设立宣传栏,摆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不定期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对五保老人开展艾滋病防范前期宣传工作。
三、积极做好关怀救助工作
完善为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支持机制。加大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和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了愿意接受帮扶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帮扶。
(一)对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实施分类施保,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低保救助水平不低于179元/人·月,农村低保不低于98元/人·月。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14名符合低保政策的艾滋病患者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享受了城乡低保,每月享受低保金共7123元。
(二)对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按照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实施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500—2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确因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困难家庭最高不超过10000元救助。
(三)由于艾滋病人姓名不向社会公布,所以把城镇艾滋病困难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艾滋病特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和给予救助的工作难以统计。但我局救灾救济科的同志充分依靠乡镇、社区力量,加大关怀力度,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相关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达到了“应保才保、应保尽保”。
四、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xx〕179号)要求,切实做好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自20xx年1月起,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形式,为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儿童(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发放基本生活费。20xx年,市民政局按相关规定向我市2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程序发放了基本生活费。
五、大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重视社会组织的影响和力量,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截止目前,通过我局行政审批科窗口,已向我市二十余家社会组织发放了艾滋病防治的各类宣传资料,扩大了防艾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普及了艾滋病防治知识。
六、丰富活动形式,积极推进防艾工作
积极联系职业高校在各敬老院和养老院开展各类活动,成立了老年会兴趣小组,组织五保老人在茶余饭后开展棋类比赛、书画创作、手工艺制作、健身运动、百姓故事会等适宜老年人的各类活动充实五保老人业余生活,弥补老人内心的空白,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度过晚年。
xxx市民政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