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两规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妇儿工委:
20xx年以来,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xxx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x妇女发展规划和xxx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按照xxx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职责,在为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和谐,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20xx年至20xx年妇女儿童“两规”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十年来,我局对妇女儿童工作十分重视,将作为社会发展领域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年都成立或调整了由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工会女工委员为成员组成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妇女儿童工作,按照区妇儿工委每年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将我局的妇儿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牵头落实及督查考核。同时,为了保证妇女儿童工作的实施,我局每年都将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用于对妇女儿童产品的监督抽查、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妇女儿童产品的检查交通等专项支出,10年来,共计支出其专项经费达30余万元。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圆满完成
十年来,我局按照xxx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妇女儿童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不断加强妇女儿童产品质量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妇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了妇女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起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十年来,我们根据xxx妇儿工委安排部署,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前以及重大节日期间,都对全区范围内生产儿童小食品、儿童服装、女式服装、儿童玩具、儿童家具、洗涤用品的企业、儿童游乐设施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十年共检查相关生产企业308家,抽查相关产品392批次,经检验合格的278家352个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9.3%。抽查结束后,我们都将抽查合格和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既保证了妇女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也为广大妇女儿童的正常消费作出了正确的引导。同时,我们还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将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个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自20xx年以来,我局响应省、市、区团委的号召,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并于20xx年、2007年分别被团市委、团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近几年来,我局不断拓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域,创新维权方式。一是认真开展质量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年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九月份的“质量月”宣传活动以及创文明城市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广泛开展质量意识和日常用品质量辨别常识等宣传。10年共计开展专题活动3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800余人次。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确保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由于涉及青少年的产品种类繁多,质量难免出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些产品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肆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使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把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儿童用品、食品等作为日常打假治劣的重点,10年来共计查获甲醛严重超标的服装、假冒墨水、假冒劣质儿童食品等妇女儿童用品货值金额43万元,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37个。
(三)不断强化对生产妇女儿童产品生产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我区生产妇女儿童用品的企业较多,特别是食品、服装企业数量在全市均名列前茅,但大多是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管理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为此,自2005年开始,我局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1+5”对口指导服务活动,即一个科室和一名局领导对口服务指导5家妇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在对口指导、服务工作中,大家深入企业帮助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指导配备所需要的计量器具、修订提高产品标准。为提高妇女儿童产品质量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其产品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从20xx年开始的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也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我区妇女儿童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产品质量的档次有待提高;二是个别生产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不强,甚至受经济利益驱动,肆意生产假冒劣质妇女儿童产品的情况仍有发生,打假治劣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妇女儿童产品质量抽查、检查的经费不足,有待政府财政加大投入,从而增加产品的抽查频次,以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