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统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切实规范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根据万源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x统[20xx]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xxx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统计工作,积极宣传引导,成立了副镇长xxx同志为组长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两名专职统计员,在各村,确定文书专职统计工作,并抽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与到农村统计基础工作中,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责任细化,整体推进。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统计工作涉及每家每户,是一项覆盖面广,调查度高,区域性强的工作,只有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才能取得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发动群众,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提高广大群众及各单位、各行业参与的积极性, 使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搞好统计工作,形成抓好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增添措施,完善机制
一是严把统计质量关。始终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把数据质量高低作为衡量农村统计基础性工作的唯一标准。xxx镇xxx幅员面积大、人口数量较多,农村统计基础性数据变化频率快,只有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保证各项数据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此,我镇在各村确定文书为统计工作监测点,随时记录,随时掌握数据。
二是抓统计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镇共选定20名统计员,3名统计指导员,召开好工作专题会,加强对统计员指导员、统计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强化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工作跟踪督查,量化考核,三是抓好入户调查摸底工作,镇统计员走家串户,摸清家底,及时制定好统计工作方案,认真仔细的开展好入户调查工作,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误报。
三是积极开展自查纠错,统计对象变化性大,我镇及时做好跟踪调查和自查纠错工作,特别是接到万源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x统[20xx]21号)以后,迅速组织辖区所有统计员开展自查自纠,查看基础建设情况,查看档案资料,调看原始记录、帐目,对照原始数据与电子数据(包含网上直报)、报表与电子数据等。同时采取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对比检查,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等手段。加强贫困监测复查,对农林渔牧产值重新进行了量化,及时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检查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对自查出的误差进行修正,充分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特此报告
xxx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