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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务院第三次督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admin 2018-12-15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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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务院第三次督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
 
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10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扎实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地税系统深刻认识、主动适应地税工作新常态,深入落实“善治、法治、共治”的治税理念,积极应对上年收入增长高基数、“营改增”扩围等困难形势,坚持依法征收,1-8月份,全市地税部门入库税费收入72.2亿元,同比下降2.8%;其中:税收收入47.4亿元,下降10.9%,剔除“营改增”因素,实际增长2.9%;非税收入3.4亿元,增长11.4%;社保费收入21.4亿元,增长19.0%。
 
(一)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备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服务“走出去”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1、加强业务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学习,多途径了解“走出去”企业和外贸企业在政策咨询辅导、优惠政策落实、涉税争议处理等相关情况,找准企业涉税需求,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与商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走出去”企业和外贸企业相关涉税信息。加强与国税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深化国地税合作,逐户核实企业信息,健全完善“走出去”企业和外贸企业税源管理档案。
 
3、积极开展调研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对“走出去”企业和外贸企业调研服务,积极主动了解“走出去”企业和外贸企业投资经营状况,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间搭起沟通桥梁,提高对外投资经营水平。
 
(二)化解房地产库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20xx〕56号),积极兑现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系统内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纳税人学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大力宣传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让政策直达各类受益群体。同时从政策落实层面帮助房地产企业梳理相关涉税政策,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项目进度、销售状况和资金状况,探索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方法,助力企业去库存。
 
2、简化办税流程。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去库存”税收优惠办税流程,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实行优惠审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推行“互联网+税务”,积极拓展网上办税、网上查阅、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等办税服务方式。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国税、地税融合办税业务,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便利、更规范的服务。
 
3、落实优惠政策。从快从速贯彻落实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契税新政,累计减免营业税和契税2.3亿元。出台《x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公告》(xxx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xx年第2号),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实行1.5%的土地增值税低预征率,对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除外),在现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幼儿园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待售开发房产,未纳入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产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报经省级地税机关依法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
 
4、强化跟踪问效。建立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跟踪评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将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我局年度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检查,督促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三)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发扬“工匠精神”,全力做好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与金融部门携手推进“税银互动—税融通”业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坚决克服“惜税”观念,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全面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认真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20xx年,全市共有1.98万户小微企业享受了暂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占营业税纳税人的比例由29.37%上升到88.35 %,减免营业税5741万元。今年1-4月份,全市共有2.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了暂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2863万元。二是积极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及时更新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纳税人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减免、备案、管理程序,通过 “百姓问政”等栏目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20xx年,全市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共减免税收650万元。20xx年1-8月份,减免税收472万元。三是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始终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兑现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0xx年,全市累计为58个廉租住房、公租房和改造安置住房等建设项目减免税收1875万元。20xx年1-8月,全市累计为62个廉租住房、公租房和改造安置住房等建设项目减免税收1376万元。四是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20xx年度,全市直接减免抵企业所得税合计11419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0465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免749万元。此外,还积极通过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减免所得额优惠项目为企业降低税负约16197万元。20xx年1-7月份,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432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预缴减免企业所得税391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预缴减免企业所得税410万元。五是认真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优惠。贯彻落实财税〔20xx〕122号、财税〔20xx〕1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20xx年,全市共免征政府性基金1145万元,20xx年1-7月份,共免征政府性基金1406万元。六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优惠。继续执行社保费缓缴政策,贯彻落实皖人社秘〔20xx〕99号、宣人社秘〔20xx〕265号、宣人社秘〔20xx〕266号、皖人社发〔20xx〕16号文件规定,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降率政策。20xx年,全市共减轻社保费负担2959万元;20xx年1-8月份,共减轻社保费负担7762万元。
 
2、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3月5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带领全局上下发扬 “工匠”精神,开启“5加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地税系统作经验交流。一是精准落实,周密细致抓部署。坚持“向地方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帐,向国税部门交一本真实帐”的总体思路,确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推进制”,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细化成7大项24个具体项目,分工到位,责任到人。二是精诚团结,部门携手抓配合。坚持“主动看齐,平等协商,深度融合,互助互利”的原则,国、地税携手搭建了“一个机制、四个联合”的工作架构,办税服务实现由“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逐步升级为“进一个窗口,办两家事”。三是精耕细作,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印发了营改增期间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值班三项制度,会同国税部门联合制定了《全面推开营改增委托代征工作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成立了国、地税联合应急指挥部,全面实行县市区局营改增“日报”制度,周密做好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四是精益求精,践行满意服务“百分百”。加强窗口硬件配置,优化办税服务体验,探索应用“两税”管理软件,提高窗口开票效率,每笔二手房交易业务办结时间由原来的20分钟缩短至10分钟以内,努力做到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百分百满意。五是锲而不舍,再接再厉抓督导。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与国税部门联合制定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分阶段深入各地开展督导检查。狠抓文件贯彻,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一系列紧急通知精神,跟进督导各地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3、积极推进“税银互动—税融通”业务。一是积极参与细则制定。与金融部门携手制定“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对“税融通”业务的适用对象、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为中小微企业申请办理“税融通”业务提供操作指南。二是加强“税融通”业务宣传。利用“xxx地税”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税融通”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流程,帮助纳税人申请办理“银税互动”业务。三是全面建立信用清单。与国税部门联合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共评价出B级以上企业名单5530户(其中A级663户,B级4867户),并据此建立了纳税企业信用清单。四是建立征信互认机制。与国税、建行xxx分行签订《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暨“税融通”项目合作协议》,银税三方通过实现专业优势互补、信用信息共享,以信授信,以信促信,进一步盘活企业信用资产,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税融通”信用贷款额3.72亿元,惠及企业114户,其中今年新增“税融通”信用贷款额3.25亿元,新增企业100户。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发挥税收服务经济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创立税企银三方合作融资新产品,将“税融通”业务作为税收服务经济的一个有效载体,充实企业经营资金流,有力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改增后地税收入陷入“空档期”
 
20xx年全市营业税收入28.37亿元,占我局税收收入的33.1%。营改增后,地方税源大幅缩水,年度收入规模剧减。据初步测算,此次“营改增”四个行业20xx年当年我局将减收19亿元左右。
 
(二)征纳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与税务人员对相互信息的掌握存在差异性。税收政策变化更新快,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和发生的应税行为,税务人员又难以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掌握。
 
(三)纳税人对政策研究不够
 
积极研究政策、利用政策的企业不多,尤其是企业管理层主动研究少,参与积极性不高。对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只注重税额减免,而对税基优惠的相关政策研究不够。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对主管税务部门依赖程度较高。
 
(四)部门协作还有待加强
 
政府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参差不齐,部门信息上传不完整、不及时,第三方信息获取不畅,给税务部门落实政策带来困难。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立足税收质量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收入督导,对越权减免税、收“过头税”等虚增收入行为严格追责;立足业务管理创新,强化税收征管,深化国地税合作,推进协税护税建设;立足税收制度改革,制定工作举措,细化分税种管理,强化税源动态监控,加强税收风险管控,促进收入增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密切征纳信息沟通
 
加强交流互动,优化纳税服务,通过“一对一”等服务方式,与纳税人座谈,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涉税需求,及时告知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条件、程序步骤,提高税收政策的知晓率,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优化涉税服务
 
既要以案说法,帮助企业财务人员特别是高管人员充分认识顺应政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又要帮助纳税人正确处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四)进一步争取第三方支持配合
 
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促进税收政策落实的科学性、及时性和连续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税收政策及时高效落实。
 
四、有关工作建议
 
(一)核减地税收入任务
 
按照《预算法》规定,建议市政府尽快组织财政牵头,国、地税参与,及时合理调整国、地税部门20xx年度税收预期增长目标,依法保障20xx年度财政预算目标的完成。
 
(二)启动“税融通线上线下”直通服务
 
打造“税融通线上线下直通车”金融平台,解决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问题,降低贷款风险。
 
(三)加强综合治税平台考核
 
为实现税源的有效监控,帮助税务部门及时全面掌握第三方信息,建议市政府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确保部门综合治税职责落到实处。

标签:关于   国务院   第三次   督查   有关   工作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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