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本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和特点,深入查找在“四个带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坚持“两个确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虚化、泛化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理解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在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大改革事项的立法保障研究不够深入,存在跟不上、顾不上等问题。比如今年上半年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条例时,由于前期调研不够深入,对相关改革举措的立法需求把握不准,导致条例迟迟未能出台。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存在以事务性审议代替政治性审议的倾向,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严格。今年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对财政支出与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一致性审查流于形式,发现问题却不敢较真。二是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一些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存在先斩后奏、边干边报的现象。比如去年在人大机构改革过程中,对涉及机构调整的重大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造成工作被动。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对一些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充分。今年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时,对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重要事项,没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各部门意见难以统一,影响立法进度。在开展重要监督工作时,请示报告不够规范,去年就有两次执法检查因未及时请示报告而被叫停。三是人大监督工作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关注不够,重程序轻实效。比如在开展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对标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不够严格,检查工作浮于表面。在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时,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去年在开展营商环境优化监督工作时,没有紧扣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先进省份差距较大,企业反映问题久拖不决。今年上半年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对党中央“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没有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二)在带头砥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方面
一是在人大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对干部选任工作把关不够严格,存在重才能轻党性的倾向。在去年选任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过程中,对一些人选的政治素质考察不够深入,仅凭工作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标准。比如去年选任的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因违反政治纪律被免职,反映出政治把关不够严格。在人大机关干部任用中,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去年就有3个岗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对一些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查处不够及时,去年就有2名干部因档案造假等问题被取消任用资格。二是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比如去年就有3名人大代表因违纪违法被依法罢免代表职务,反映出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在处理人大代表违纪违法问题时,存在拖延回避的现象,去年一起人大代表违纪案件,发现后3个月才启动罢免程序。对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流于形式,去年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中,对一些代表不务实、不作为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个别代表长期不参加代表活动,也没有及时提出终止其代表资格。三是纪律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在人大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接待标准把握不严,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去年就有两次异地视察,超出规定标准安排食宿。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范围接待的问题,有的单位打着接待人大代表名义大吃大喝。在机关会议活动中,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去年召开各类会议120多次,有的会议内容交叉重复。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对机关食堂存在的浪费现象查处不够严格,反映出作风建设用力不够。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基础上勇于担当创新方面
一是立法工作创新不足,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在立法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比如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时,对新业态新模式研究不够透彻,立法滞后于发展实践。在立法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动力不足,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不够畅通。去年制定的5部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的参与度都不高,反映出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对创制性立法工作探索不够,更多是上级法律的简单照搬照抄。比如去年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缺乏创新性条款,可操作性不强,执行效果不理想。二是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监督实效有待增强。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回避矛盾,不愿得罪人。比如去年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时,发现重大问题不敢较真碰硬,造成损失。在开展预算监督时,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追究不够严格,去年就有3个重点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流于形式,去年开展的5次专题询问,都是事先通气,缺乏严肃性。在监督工作创新方面动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效果不够明显。三是代表工作服务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在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方面创新不足,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比如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质量不高,有的成了摆设。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去年交办的312件代表建议,满意率只有7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代表提出的一些涉及民生的重点建议,督办不够有力,有的建议年年提、年年办,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在为代表履职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专业咨询、智力支持不够到位。
(四)在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党组书记,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特别是对机关党支部建设抓得不紧不实,10个党支部中有3个软弱涣散。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还有差距,对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格。去年就发生一起网络意识形态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去年就有2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对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督促检查不够,存在压力衰减现象。
二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导致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立法、监督等专业能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影响工作质量。在干部交流轮岗方面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思维固化。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够重视,去年提拔的8名中层干部中,40岁以下的只有1人。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论资排辈现象,一些优秀年轻干部难以脱颖而出。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去年就发生一起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方面还有短板。特别是在立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廉政风险点。比如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中,接待管理还不够规范,容易产生违规问题。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内控机制还不够严密,去年审计发现多起违规报销问题。对机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存在制度执行不严格、走形式等问题。去年就发生多起违反机关财务制度的问题,反映出制度的刚性约束不够。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党中央要求理解把握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系统,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理解不够透彻。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对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时,思维视角比较狭窄,对一些重要工作缺乏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分析把握。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改革事项的立法需求研究中,前瞻性和系统性思考不够,影响了立法工作质量。理论武装不够扎实,致使在理解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出现偏差,有时无法准确把握政治要求。比如在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常常以事务性审议代替政治性审议,导致监督工作与中央要求有差距。
(二)党性修养不够严格,纪律规矩意识有所松懈。作为党组书记,对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特别是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对政治标准把握不够严格,有时陷入“唯才是举”的思维定式。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不够及时、处置不够果断。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缺乏严实作风,导致一些顽症痼疾得不到有效根治。在人大代表管理监督方面,执行制度不够到位,存在失管失控的问题。比如对个别代表长期不参加活动、不认真履职的问题纵容默许,甚至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严重影响了人大机关形象。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上,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致使一些问题反弹回潮。
(三)担当作为不够有力,创新意识明显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在立法工作中,对新业态新模式研究不够深入,创制性立法工作缺乏突破。在监督工作中,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回避矛盾。对标先进省份差距较大,但缺乏追赶超越的紧迫感。推动工作往往是上级怎么部署、我们就怎么落实,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在谋划和推进工作时习惯于按部就班、照章办事,创新意识不够强,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比如在优化代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等方面,思路不够开阔,导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作为党组书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抓基层打基础不够扎实,导致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在意识形态工作中,阵地意识不强,对机关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把关不够严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特别是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系统谋划,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导致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在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方面,机制不够完善,一些优秀年轻干部难以脱颖而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滞后,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人大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完善重要工作政治要件审核机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在立法工作中,建立重大改革事项立法需求对接机制,确保立法工作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在监督工作中,建立对标对表机制,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组织两次高规格的理论学习研讨班,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取得实效。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理论文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管理监督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铁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行量化考核。对不称职的代表,及时启动终止代表资格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半年内完成整改。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建立人大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约束。
(三)增强担当精神,提升工作创新能力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立法工作中,建立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库,加强前瞻性研究和统筹谋划。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提高立法质量。在监督工作中,建立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跟踪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代表工作服务保障机制,建立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计划用一年时间,把所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全程跟踪督办。对机关干部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建立管党治党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建立党建工作示范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确保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干部在不同岗位锻炼成长。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针对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