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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admin 2025-03-07 11:02: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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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全会、市委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以“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和信心,加快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X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把牢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1.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换届选举、党费管理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等工作,推进落实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2.持续深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推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3.持续夯实意识形态防线。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和实时监测预警机制,建优“虎头山下”网评员队伍,加强新闻、普法、党建、先进典型等领域正面宣传,稳步开展网络舆情导控工作。严格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应用程序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论坛活动监督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普法治理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4.持续完善督办交办机制。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两化三单”工作法,研究配套举措,制定年度工作项目清单,纳入政治监督,细化实化监督内容,序时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鲜明主线,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

5.强化依法治市统抓协调职能。组织起草全市法治建设有关年度报告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强化“关键少数”法治素养,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研究起草我市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与方案,加强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培育。指导推动各区各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区司法局)

6.加快重点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组织编制和实施202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大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相关立法项目保障力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等重点项目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平等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规章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立法处)

7.发挥备案审查监督作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处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适当性问题,推动制定机关主动修改或废止,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推行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年度报告机制,就有效期届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为主实施部门发出有效期届满提醒函,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各区司法局着力提升对镇、街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备案处,各区司法局)

8.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程序,审慎提出合法性意见。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市政府法律事务专家库力量,健全完善办件奖惩机制,持续提升政策性文件和法律事项审查质效。依法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及合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组织聘用兼职法律顾问与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备案处、律师处、审批处,各区司法局)

9.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落实“两听”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建立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梳理总结类案审理要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理念,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为,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围绕新类型案件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系列活动,着力打造高素质行政复议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复议立案处、复议一处、复议二处,各区司法局)

10.提升执法协调监督效能。围绕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制定与动态调整、深化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归集正反面典型执法案例指导执法办案、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等方面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工作,重点针对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问题,开展全面梳理和监督整改工作。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组织开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组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实地开展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抓好“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处,各区司法局)

11.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力度,编制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意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省“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准备,组织开展市对区评估验收工作,梳理总结“八五”普法典型经验,科学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处,各区司法局)

12.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工办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实地考察、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研究对策,并将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责相结合,促进相关措施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

13.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围绕《X“一二三”战略规划》《X市2025年产业项目攻坚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部署,推动八大产业法律服务团与产业链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助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活动,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律师处,各区司法局)

1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编制业务指引,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加大新时代X148品牌培塑力度,擦亮X律师“凤凰花”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公益法律服务。指导市律师协会研究制定《X律师行业发展五年规划(2026-2030年)》。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律师处,各区司法局)

15.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律师库,制订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办法,加快修订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标准统一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环节业务标准规范。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探索建立案件补贴与案件办理质量相挂钩的补贴机制。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强12348热线平台建设,优化值班座席设置,提高热线接听质效。探索创新医疗纠纷调解模式,深化援调对接机制,加强案件沟通和回访。

(责任单位:市法援中心,各区司法局)

16.抓严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深入开展“双随机”检查,加大违规执业活动投诉查处力度,促进依法规范执业。深入开展全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发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宣导活动。深化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落实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线索双向通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律师处、审批处)

17.强化“法考”组织保障。组织开展2025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数据上报、考务组织实施、分数核查、资格审核、咨询解答、证书申领与发放等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台湾考生来厦报名考试工作,推进设立台湾考生专门考点考场,探索增加台湾考生答题输入法。联合X信息学校、X工商旅游学校加快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深化依法治校合作及党团组织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审批处、机关党委)

18.提增司法行政审批质效。全面梳理公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合理推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闽政通APP,上线更多便民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综合窗口建设,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审批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实现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责任单位:审批处、法律服务处、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

四、践行维稳促安职责使命,统筹推进“五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19.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持续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排查评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高标准完成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做好专门学校“严管区”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立法处、社矫处、促进法治处、律师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20.抓实教育戒治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深化“五强”戒治手段,探索吸食新列管成瘾物质戒毒人员个性化教育戒治方法。常态化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发挥“红罂毒品预防教育教学点”作用,推动禁毒宣传与闽南非遗、民俗等元素相融合。推动社康社戒指导站实体运行。精心孵化大练兵品牌项目,抓好警械具使用、现场急救、应急处突等警务技能基础训练,组织开展激光模拟射击、低伤害防控等课程。

(责任单位:X司法强戒所、社矫处,各区司法局)

21.抓严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市、区、所三级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和“日核查、周抽查、季通报”信息化核查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常态化矫务督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推动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失联脱管和再犯罪。修订完善台籍社矫对象集中监管机制。聚焦调查评估、外出管理、考核奖惩等重点执法环节,组织开展案件专项评查、交叉执法检查,完成年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案件评查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配合工作。扎实开展入矫、矫中、解矫教育,加强新接收社矫对象心理评估。用好用活社区矫正“三类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协同法院、检察院推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深化“一区一队伍”工作机制,细化社区矫正3个“1+N”工作。探索完善涉台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思明社矫中心达标建设。

(责任单位:社矫处、X司法强戒所,各区司法局)

22.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持续规范和优化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及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和优秀卷宗评选,完善调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X市行政调解规定》,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名册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制度,指导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做好更名、换届等工作,依法规范推进商事调解工作。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处,各区司法局)

23.抓优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十大行动”,组织开展法治社会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安专项普法宣传,探索普法跨界融合新模式。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动法治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加强“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持续抓好“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特色品牌培育等工作。组织开展首批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责任单位:普法治理处,各区司法局)

五、激活创新发展动力引擎,奋力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24.一体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坚持以综合改革试点引领司法行政改革,丰富拓展综合改革试点第一批授权清单应用场景,加快培育优秀改革案例,进一步放大综合改革试点效能。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一体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在探索建立个人破产、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攻坚突破,努力形成更多制度性、政策性成果。

(责任单位:改革处、执法监督处、立法处、促进法治处、法律服务处、律师处、市公证处)

25.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台湾中华仲裁协会X联络中心运作,推进市律师协会与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在专业咨询服务、调解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吸引台湾地区仲裁机构在X正式设立业务机构。加强与涉台法庭、涉台检察室、台湾地区标准化(X)研究中心共建合作,打造一站式、多元化涉台法律服务新矩阵。承办好“X”,做好第七届海峡律师(X)论坛筹备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出台“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X(X)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处、律师处、促进法治处)

26.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指导市律师协会积极参与供应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织X省贸易救济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贸易救济保护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跨境国际贸易、国际经贸合作、涉外税收管理等领域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鼓励和支持我市律师事务所到境外拓展业务。健全完善以实战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索“订单式”培养使用。

(责任单位:律师处、办公室、法律服务处、人事处)

27.拓展数字赋能应用场景。健全完善“智慧司法”一体化平台,统筹做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网络安全治理,协同推动业务数据汇聚共享和深度利用。加大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海丝法务通)推介力度,积极对接智慧思明、iX、闽政通等成熟应用平台,适时上线“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地图2.0版本。探索建设司法行政业务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推动统一政务办公平台功能升级,探索实现办文、办会、办事智能化、高效化。加快推进“智慧戒毒所(二期)”建设,稳步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改造。

(责任单位:办公室、立法处、社矫处、备案处、普法治理处、法律服务处、律师处、计财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各区司法局)

六、完善自身建设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8.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化落实“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制定202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综治、绩效及专项指标考评,定期开展绩效指标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积极推进落实指标评估、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等各项工作,加强审批服务窗口监督管理。严谨细致抓好机要保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值班值守等工作,持续推进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X司法行政信息、大事记、X年鉴等信息采编报送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审批处、计财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

29.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效,深化“一所一品牌”培育创建。强化司法所推进镇(街)法治建设职能,探索开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依职能积极参与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用足用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升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依法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规范做好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处、计财处,各区司法局)

30.提增勤务运转效能。统筹抓好资金保障、大楼管理、垃圾分类、节能减排、车辆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局机关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废止、汇编等工作。探索解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服务高层次人才等重点工作项目资金短缺等问题。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季度分析制度,提高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严格落实资产报废增补规定,完善资产领用交回制度,推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探索机关大楼能源托管,稳步推进充电桩建设、照明光伏改造、小型储能等节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智慧会议室”无纸化终端配备,进一步提高会务保障质效。持续开展节水型机关和节约型示范机关创建。

(责任单位:计财处、办公室、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

七、坚持严管厚爱贯穿始终,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1.着力抓好干部选任培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人才储备和干部培养交流力度,通过遴选、调动等方式引进急缺的业务专长干部,提高编制职数使用效率,推进干部资源合理配置。依托“司法行政业务大讲堂”,筹划开展“处长讲坛”活动,发挥中层领导干部“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召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举办“我向组织述成长”系列活动,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提升教育。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区司法局)

32.着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督促落实精文简会、政务应用程序管理、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借调干部等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在一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一季度一专项”专题整治,依托党风政风监督台“微课”专题活动。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发挥层层设防作用。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33.着力抓好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等“三类人员”管理,加大对各区司法局干部的协管力度,扎实做好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凡问必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严格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责任单位:人事处、X司法强戒所、市法援中心、市公证处,各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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