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2021年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执政能力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党委中心学习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建立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旨在发挥中心学习组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全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 党委中心学习组的目的是促进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全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党委中心学习组人员组成和管理
第四条 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由在职副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组成。
第五条 党委中心学习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场长担任,学习秘书由宣传委员担任,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六条 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由场长主持制定。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具体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作好学习记录,确定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并负责签到考勤。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学习内容
第七条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3.党章党规、党史国史军史、国家法律法规;4.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5.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省、市“两会”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6.宪法和国家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军民融合发展战略;7.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全市有关脱贫攻坚的文件精神等;1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有关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12.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大做强实体经济;13.乡村振兴战略;14.保密工作,网络安全形势、密码应用对策;15.安全生产;16.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活动;17.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现代金融、全域旅游等现代经济、科技知识;18.《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文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用典》《之江新语》《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摆脱贫困》等政治理论读物;19.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等;20.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安排的内容。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 中心组学习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有效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同时认真开展学习讨论。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采用自学、集中辅导、学习研讨、外出考察、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领导
第十条 场党委书记为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场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
第十一条 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场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全场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具体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第十二条 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要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管理。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有学习安排,每年年底要有总结考核,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每年度要撰写1篇,党委每年要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发展。
六、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求
第十四条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我场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第十五条 紧密联系国内国际的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密切结合我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我场建设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为党委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第十六条 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委中心组制度是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党委其他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学习研讨,同时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要把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以上规定经场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中心学习组各位成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