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小故事。
早年,我在某市党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工作,主要服务党群口的副书记。刚到党委办公室,就与同事共同接了一个任务,起草农村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稿。
办公室分管领导因我是新来的,就说:“你刚来,这个稿子就不要参与了,先熟悉一下情况。”我感激地说:“谢谢,主任。”
领导走了后,同事就对我说:“这稿子我已在写了。”他指了指办公桌上的稿子。
我看到那是一份省里印发的省委某副书记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他把它递给我说:“你送打字员去打印,然后校对一下,送办公室分管领导。”
我接过一看,发现他把省里讲话稿出现的数据和省名改成我市的数据和市名,其他一个字都没有变动。
我问:“这样可以吗,那不是照搬照抄?”
同事沉下脸,不快地看了我一眼说:“怎么不可以?贯彻省里会议精神,难道我们能超过省里笔杆子写的稿子?你新来的,多学吧。”
我大吃一惊,竟然可以这样写领导讲话稿的?这样的稿子领导能认可吗?
自然这个稿子,办公室分管领导退了回来,说上级精神都有了,但要结合本市实际再作修改,具体的素材可请农林局提供。
这件事经常让我思考写公文到底可抄、不可抄?
(一)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是一句非常流行的顺口溜,而且基本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可以说道尽了写文章抄与不抄的辩证关系。
我曾看过网络上一篇文章说了南怀瑾的故事。南怀瑾了解有个叫张德光的直升机飞行员,便吩咐道写一篇关于直升机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南怀瑾叫他写关于直升机的书。张德光说:“老师,我怎么有能力写书?”南怀瑾便说:“来,我教你,一支原子笔、一张稿子、一把剪刀、一瓶酱糊,抄抄写写,剪剪贴贴,就可成一本书。要知道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不会,看你如何抄法。“后来,张德光真的按南怀瑾的指点,写成了《直升机》这本书,并且成为了驾驶直升机的教材。
从上面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知道在南怀瑾眼里写文章、写书不是什么难事,就是要学会抄,要掌握如何抄的方法。写文章抄得好,可以成为精彩之作,抄得不好,就是抄袭。抄得得法、成为经典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我们都知道唐朝李商隐写过这样两首无题诗:第一首:“昨夜星辰昨夜,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第二首:“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结果到了宋朝,有个叫宋祁的词人写了一首《鹧鸪天》:“画毂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金作屋,玉为笼,车如流水马如龙。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几万重。”不用说,这首词有二联是直接抄李商隐的。历朝历代还都认为宋祁抄得好。
当然宋祁的这个“抄”,不叫“抄袭”,而是一种借用,一种再创造。下面,几个例子就有点惨了,都是被纪委查处的。例1、2019年10月,浙江省云和县纪委监委通报:云和县科协在2016年年底补造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文件时,照搬照抄县统计局相关实施细则,结果受到处分。例2、贵州省纪委监委2019年年初发出通报,该省瓮安县建中镇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一名党委委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该镇班子成员史某某的对照检查材料,结果受到处分。公文中存在的原封不动抄袭现象不在少数,更可笑的有些甚至把人家的错别字都照抄不误。
抄要得体,抄要得法。站在别人的观点之上、别人的结构之上、别人的语言之上,有所创新,让人眼睛一亮,那才叫水平。写公文,完全照搬照抄那是人品问题,根本不会抄,那是能力问题。
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就会提高。
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变成专家。
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悟出规律。
练就笔杆子的过程,实际上是驾轻就熟处理抄与不抄的过程。一个过硬的、成熟的、优秀的笔杆子,肯会是既会抄、又不抄。
(二)
写公文要不要抄?我的回答是当然要抄。
第一、公文总是代表着一个机关、一个单位、一个组织集体的声音,或者说代表着公家的声音。它总是有一种恒定的主张、观点。既要贯彻上级的意图,又要吸纳下级的经验,这样不可避免要与上级的提法、精神、观点保持一致,要吸收下级好的做法、成功的事例。公文写作如何做到这一点,那就理所当然地要抄。不抄,公文就会与上级精神、提法、观点脱节;不抄,公文就会成为无米之炊,与基层、与实际脱节。这里,举两个例子。
例1:某局党委召开上级精神专题学习会,交代办公室为局长起草一个动员讲话。在稿子的第一部分,应写上级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学习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写材料的同志,将上级精神一笔带过,只从个人的角度谈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意义。领导看了讲话稿很不满意,指出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展开讲上级会议精神。二是没有权威地表述学习上级精神的重要意义。现有稿子写的意义层次不高、内容不全、逻辑不强。写稿子的同志拿着领导退回来的稿子,打电话问我怎么修改?我就对他说抄啊,抄上级精神的传达提纲,抄上级领导的讲话,抄新闻媒体的权威说法,当然我也告诉他,抄时要概括,要归纳,不要原封不动地抄。
例2、某市某区的区长交代秘书起草一个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秘书很快完成稿子,交到区长手里。区长喜欢在讲话时多举一些例子,基本上总结工作要有例子、部署任务要有例子。区长看了讲话稿后说:“稿子写得不错,观点到位、结构清晰,你帮我再增加一些例子。就注在每个观点的旁边。”讲话稿明天上午就要用,秘书非常着急,连夜加班加点,到处打电话要相关例子。办公室主任知道后,就立即提醒秘书:“你就在典型发言材料中抄啊。这些典型发言都是审核过的,现成可抄,比你现在到处要例子方便得多了。”秘书这才恍然大悟,来了典型发言电子稿,把需要的例子文字复制粘贴到领导的讲话稿,很快完成了任务。
第二、公文的结构布局、格式总是相对固定的,一般来说,写公文,按照固定的布局、固定的格式抄,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的结构布局,通常总是分三大块:第一块是总结过去。第二块是部署任务。第三块是加强党的建设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换届的党代会报告或政府工作报告有的会将第二块部署任务拆分为:1、总体思路、目标。2、经济工作、3、改革开放。4、民主政治。5、生态建设。6、社会民生、7、法治建设和稳定工作。8、文化建设等。我们写材料的,对于各类公文的结构布局,完全可以抄固定的布局,比你自己的创新可能要更合理。公文的格式比布局更固定。比如通知最后要写“特此通知。”请示的最后要写:“特此请示,祈请示复。”报告的最后要写“特此报告”等等。如果你不抄这固定的套语、格式。那你的公文,就不符合格式。
总之,公文是可抄的。不抄,公文没有高度;不抄,不合领导口味;不抄,公文没有血肉。不抄,公文不像公文。当然除格式之外,其他在抄时一定不能原封不动。如果确要整段、整节抄的,要打上引号,注明出处。
下面,给大家提供一份写公文可抄的正面清单:
写公文可抄的正面清单
可抄的方面
1、上级公开的提法
2、上级公开的主要观点(要概括、归纳)
3、经本人同意,本单位领导正式或非正式场所的脱稿讲话(也可深化)
4、经同意的平级单位的做法、制度、政策等
5、下级单位的做法、经验
6、相对固定的结构布局
7、公文的固定格式
8、值得引用的名人名言(一般要注明出处,打引号)
(三)
写公文能不能抄?我的回答是,不能照搬照抄。
写公文,也是一种创作。实际上写公文的抄,更多的是一种借鉴、一种仿制。如果照搬照抄,那是写公文的大忌讳。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写公文照搬照抄的几种现象:
一是全文照搬照抄。现在各地的巡察组经常查到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都是比较比较典型的极端例子。
二是改头换面照搬照抄。一些笔杆子写公文时,为了省略就抄外地、外单位的公文,把关键性的地名、单位名换一下,把明显不相干的换一下,其他都是人家的。
三是对自己的旧公文照搬照抄。这种现象经常发生,特别是一些干部的述职报告,今年抄去年的,去年抄前年,只是把数据换一下,一旦被查到,还强词夺理说,我的工作每年就这些。不抄怎么办。
四是整节整段照搬照抄。一些笔杆子看到人家公文好的观点、好的分析,就把这一节这一段全部抄到自己的稿子中。
五是对别人精彩的观点、二级标题等照搬照抄。比如某省省委书记在某市调研时强调,要以山的硬气、海的大气、水的灵气、人的和气、拼的豪气,再创辉煌再展担当。这“五气”概括得非常精彩,是一种创新。如果我们写材料的也用这“五气”,那虽说不是很严重的抄袭,但效果肯定是不好的。所以,写公文的同志,不要去抄辩识度高、网络上热度高的提法、观点。
文风反映着作风。写公文抄袭、剽窃,虽然一般不会引起民事纠纷,但如果被有关单位查实,就会受到纪律处分或批评。如果领导识别能力不高,传播出去,影响的是领导和单位的声誉,最终也会影响笔杆子的前途。所以,写公文的同志切不可抄袭、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
下面,给大家提供一份写公文不可抄的负面清单:
写公文不可抄的负面清单
不可抄的方面
1、全文照搬照抄
2、整节整段照搬照抄
3、别人文章经改头换面、但仍有一定数量的文字照搬照抄
4、未经本人审核同意的本单位领导内部讲话、脱稿讲话,即兴表态等
5、辩识度高、网络上热度高的别人标题、观点
6、未经外地或平级单位同意的制度、政策、工作措施等
7、未经授权同意的上级领导内部讲话、观点引用
8、上级领导公开发表的讲话或观点引用,不可不加引号,防止变成自己或代拟领导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