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全面部署,并将其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内容。我们要深刻认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推动有关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重大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其中,“高效规范”旨在促进商品和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平竞争”旨在消除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充分开放”旨在建设面向全球、内联外通的大市场,防止各地搞封闭运行的自我小循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这对于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这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机制有效性与市场统一性密切相关,要求在统一的市场规则下进行交易,通过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要求形成供需双方充分竞争的有效价格,使要素依据有效价格实现总体配置效率最优。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只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商品跨地区流通的歧视性政策,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宽行业管制,增加市场参与者,才能促进要素资源流向效率高的部门和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整体效率。
(二)这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超大规模市场已成为新的比较优势。市场规模效应有利于企业摊薄创新成本,容纳多条技术路线竞争成长,为不同技术创新路线提供足够赛道和空间,让真正具备竞争优势、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企业快速成长。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政府不当干预要素资源价格、扭曲要素配置的情况仍然存在。必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减少企业寻租活动,引导企业家精神更多配置到创新等生产性活动中来,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为创新活动提供丰富应用场景,并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企业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从而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三)这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不是各地都搞自我小循环。大国经济的特征都是以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为主导,内部可循环。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韩国8个主要发达国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万美元时,消费占内需的比重平均为72.9%;在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时,消费占内需的比重平均上升至74.6%。202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2万美元,但消费占内需的比重仅为56.9%,比2019年我国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时提高了0.5个百分点,但相比于前述主要发达国家,仍然偏低。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8%,4亿左右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全球最大且最具成长性,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对全球需求格局也具有重要影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循环流转。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有利于拓展内需空间,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并以统一大市场为支撑,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增强国内市场吸引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
二、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破立并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逐步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正式实施,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5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总数从2018年的151条缩减至2022年的117条。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10项措施,将前期有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发布,夯实了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根基。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领域的120多部法律法规专门设列信用条款,涵盖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内容。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等7个方面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压减,截至目前,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已减至29条。制造业方面,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已全面取消;服务业方面,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正在有序扩大开放。
(二)多样化多层次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得到提升。在要素市场方面,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工作提前完成,劳动力和人才落户条件大幅放宽;全国土地二级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开通运行;科创板、创业板相继试点注册制,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硬件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科技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突破,技术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正式启动交易,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市场,2024年配额成交量1.9亿吨,成交额181.1亿元,2024年底收盘价97.5元/吨,比上年底上涨22.8%。在商品市场方面,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积极推进,2024年前11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的占比达到16.7%。
(三)互联互通的市场设施网络加快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空间布局基本完成,路线里程超过26万公里,建成率约90%,已连通全国超80%的县(市、区),服务全国90%左右的经济、人口总量。“八纵八横”的高速铁路网络加密形成,截至2024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6.2万公里,其中高铁里程达到4.8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地级行政中心,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和常年开通的边境口岸。截至2024年11月,全国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超过90%,空铁联运“一次购票、一次支付”覆盖70多个中转城市、1200多个铁路车站、200多个机场,全国枢纽机场轨道交通接入率超过70%。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得到集中清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3月发布的数据,各地区各部门共清理2022年前制定、现行有效的各类政策措施4218件。其中,制定主体为国务院各部门的占0.4%,省级占6%,地市级占44.9%,区县级占48.7%;涉及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占45.4%,涉及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占34.7%,涉及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占13.5%,涉及不当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占2.9%,因文件到期废止等其他情况作出调整的占3.5%。
三、全面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改革任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和监管制度,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基础。《决定》从制度建设着眼,坚持破立并举,提出要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在完善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法律规则的同时,健全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提升标准质量水平,更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同时,《决定》还提出,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出让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实施界限,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规范招投标市场,及时废止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各地监管的自由裁量权,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管协同性。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和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的行为。
(二)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我国要素市场发展滞后于商品市场,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中之重。《决定》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从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看,重点是健全统一高效的要素市场体系,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推动区域或行业技术交易机构互联互通等。从完善要素价格机制看,重点是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把政府定价严格限定在自然垄断经营、重要公用事业等必要范围内,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矫正要素配置扭曲,形成供需双方充分竞争的有效价格;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理顺价格关系。
(三)完善流通体制。流通是经济循环的“血脉”,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流通效率和生产效率同等重要。《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物联网,顺应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促进万物互联趋势,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提升流通体系敏捷化、智能化水平;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推进“一单制”等适应多式联运一体化运作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逐步实行网运分开,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促进油气高效灵活调运。
(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巨大内需潜力充分发挥出来。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在投资方面,《决定》提出,要完善促进投资的体制机制,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性资金,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在消费方面,要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持续扩大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改善居民消费能力;促进商品消费提档升级和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创新消费场景,减少汽车、服务消费等领域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振居民消费预期,让更多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