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年度专项调研报告
--以财务监督为抓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占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近年来,****公司党委、纪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下大气力抓好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受过去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干部认识不够、能力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近两年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提高了要求,加大了力度,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仍有较长的路要走。今年3月至5月,上级检查组对****公司及部分下属企业开展了财务“公共题”专项检查,发现并反馈了下属两家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个别单位差旅费报销存在出差人员与人拼车未能取得报销发票情况;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未附在付款凭证后面,而是另外单独保存,且未装订成册,存在散落丢失的风险;部分单位凭证只有记账人签名,无复核人和财务主管签名;费用报销审批单信息不全,招待餐未标明就餐人数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我们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企业规范运行、加强制度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们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举一反三,以财务监督为抓手,围绕加强下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系列探索和实践,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探索与实践方式方法及成果
在集团公司纪委下发后,****公司坚决不护短、不包庇,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核实工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核查小组,领导和开展核实工作,在上级规定期限内完成核实工作,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经上报集团公司纪委研究同意后,对问题涉及的三个单位5名责任人进行了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并对两名主要领导实施约谈,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发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充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以此为契机,以加强财务监督为抓手,打出一套警示教育、强化监督、加强整改的组合拳,有效促进了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我们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班子会、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针对巡视巡查反馈问题,认真学习传达、查摆不足、落实整改,切实提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人员政治敏感性,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整改到位。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公司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方案》,以“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以六大纪律为主要内容,利用2个月时间,明确“五个一”规定动作,面向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大力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示范教育,切实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走进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以案为鉴,对照反思,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我们第一时间通过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我向全体党员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共产党员》的专题党课。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财务“公共题”检查是落实上级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落实依法治企的重要措施。要把抓好财务“公共题”整改在各基层形成了共识,为推动完善财务监督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
二是坚持落实“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要求,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全面加强企业管控体系建设。推动完成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各下级公司章程。组织修订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要求企业重大决策由基层党组织前置研究。**家下属单位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家企业已完成工商备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注重补齐短板,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活动费用管理管理办法》,组织下属单位修订完善《****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关于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解决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
三是坚持发挥监督工作合力,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进一步加强各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自7月下旬至9月底,公司党委责成计划财务部、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所属二级及三级企业开展财务检查。重点围绕2015年以来财务基础方面的工作进行核查,主要包括并不限于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费用报销审核是否规范、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司关于业务活动费用管理的制度规定;会计凭证归档是否规范、凭证信息是否完整、审批单是否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会计凭证是否规范、科目是否准确等方面开展全面细致的“大排查”。此次检查共存在六类92项问题,其中立行立改80项,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暂无法整改的12项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纳入下一步纪委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此次财务专项检查,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一个有效探索,为形成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工作机制打下了基础。
四是坚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经常化,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以批评教育为重点强化常态规诫。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注重事前防控,确保在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之前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公司纪委针对这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根据《****公司职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领导人员约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考核月绩效工资的处理,并对两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目的就是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违纪迹象或轻微违纪行为扭住不放,通过第一种形态的落细落实,防止“小毛病”向“大问题”转化。针对刚刚完成的财务大检查,将进一步研究分析,明确相关责任责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司上下形成震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人员的规范管理、依规依纪办事的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们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
(一)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够。
一是对重要性认识不够。当前仍有个别干部认为基层党支部党员人数少,工作性质单一,既无钱,又无权,没有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机会,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不大。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对责任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地责万,特别是一些分管领导认为自己是抓业务工作的,党风廉政工作与自己无关,因而很少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三是对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急功近利,认为党风廉政工作费力大,见效慢,不容易出政绩,所以不愿意费力抓。由于领导不够重视,造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性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往往会随着主要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该变。
(二)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
一是在制度体系建设上主动性不强。主要是对制度体系化建设认识不到位,主要精力往往被生产经营、协调关系等事务性工作占用,对事关长远建设的制度体系建设思考较少,用力不够。二是在制度修订上操作性不强。多数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修订上,普遍直接套用上级制定的相关制度,没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修订,结果是即便有制度,也是上下一般粗,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在制度结合上主动性不强。如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部分单位还没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
(三)联合监督尚未形成,日常监督不到位
一是联合监督机制还未完全成形。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完全建立完善,各级都在探索实践当中,没有形成成熟的经验做法,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就存在抓一抓紧一紧,放一放松一松的现象。二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监督不到位、制约不得力、疏于防范和管理的现象;三是个别执纪干部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研究不深,沿用老一套工作方法,没有针对社会转型期腐败出现的新特点开展工作,导致监督乏力。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组织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提供支撑。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督促广大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
(二)把制度体系当做重点,完善廉政制度。
以健全“三重一大”制度为主要内容推动各基层单位民主决策制度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防范以个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的风险。明确责任追究,对不执行“三重一大”或执行制度不严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或移交司法处理。
(三)把监督检查做在经常,促进日常落实。
按照强化“一体监督”的工作思路,组织协调纪检、审计、财务、人事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结合各基层单位特点,重点强化对资金、资产、工程管理等领域的监督,对各单位严格执行资金、资产、工程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和财务账目、印章管理、合同管理进行监督,严查资金、资产和工程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推进党务、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各单位相应制度规定,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的实效,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和不全面公开等问题。
(四)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纪律规矩意识入脑入心。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