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一]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有关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二]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有关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三]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 励:
一、 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 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 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有关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四]
一、 值班员奖惩制度
奖励;公司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与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过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晋级四种。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公司领导集体确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
1. 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工作难题,使工作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 对工作、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作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7.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
惩罚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通报批评处分。
1. 无故迟到、早退;
2. 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 不按规定佩戴胸牌;
5. 乱丢废弃物;
7. 上班带小孩;
8. 语言不文明;
9. 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00%,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
1. 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 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
3.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
4. 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 工作中脱岗办私事;
6. 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7. 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施、仪器或设备等;
8. 发现公司或工作楼内物品被偷或设备被破坏,不及时上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与记大过并罚款(标准为浮动工资的
10%100%)。
1. 受过一次严重警告以上者;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4.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被业主点名投诉到公司;
5. 随意拿、用公司物品;
6. 私自挪用公-款;
7.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损失金额较大;
8. 工作时间在公司打麻将、下棋、打扑克;
9.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0. 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和名誉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并立即解聘。
1. 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
2.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
3. 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
4. 受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
5. 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6. 蓄意破坏公司或工作楼栋设备;
7.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8. 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任何形式的贿赂;
9. 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0. 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较坏,造成公司声誉损失较大者;
二、卫生员奖惩制度
根据制定的适当标准,给与员工以奖惩。奖励分嘉奖、晋升和奖励两种;惩罚可根据过分的程度分别给予。
(一)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与奖励
1. 工作积极热心;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3. 为保护公司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二)记录处分
1. 口头警告:轻度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但属初犯。
2. 书面警告:违反清洁员工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过分通知书和警告通知书两种。
3. 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可视为最后警告,凡发出警告通知书3个月内再次严重违反者即可劝告或除名。
4. 及时除名或开除:凡是在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严重错误或该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就可及时除名或开除而无须事先通知。
(四)轻微过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警告及惩罚等处分:
1. 上班时不穿整洁的工作制服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岗位证,或仪容不整;
2. 上班迟到,早退;
3. 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收听广播、录音、电视、干私人的事情;
4. 非工作时间穿工作服外出(上下班及外出公干除外);
5.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张等;
6. 上班时间出工不出力,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消极怠工。
(五)严重过失
凡有以下过失者之一视为严重过失,将按情节轻重给与降职、降薪、记过、劝退处理:
1. 经常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甚至睡觉;
2. 蓄意损坏、破坏公物或师生的用品;
3. 对师生不礼貌,未经师生允许擅自进入住户客房;
4. 偷窃公司或师生的财物,打架或恶意污蔑他人;
5.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公用房间钥匙,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6.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六)违法乱纪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违法乱纪行为,作及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1. 有偷窃行为或贪污行为;
2. 侮辱、谩骂师生,与师生吵架,行骗聚赌,接受贿赂;
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两天者;
4. 擅离职守,违反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事故;
5. 泄露公司机密;
6. 触犯国家刑律;
7.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8. 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参加贩毒;
9. 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三、操作程序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互相监督,向上级汇报或检举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二)各级管理人员具有如下相应的监督和处理权限。
1.楼栋长、领班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并将情况报公司质量监督员;
2.公司主管:有权对各楼栋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提出通报批评的意见,并向公司经理领导汇报情况;
3. 公司经理及质量监督员:有权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员工的言行及工作表现,并作出处理决策。
(三)奖励申报程序
1. 通报表扬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评选;
2. 记功嘉奖每年进行一次,由公司主管和质量监督员提名附事迹材料报公司管理办公室,经公司经理审核,并报总公司审批;
3. 晋级晋职每年进行一次,程序同上;
4. 各项奖励情况均由公司管理办公室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留存。
(四)惩处申报程序
1.批评:公司楼栋长以上管理干部采用口头方式直接进行批评,并将当时情节记录于当日《工作日记》上;
2. 通报批评: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由公司人事主管报公司经理批准并执行;
3. 严重警告: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主管和质量监督员综合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记入该员工档案;
4. 辞退、除名:由当事人的所在楼栋领班提出,主管和质量监督员综合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公司人事主管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并执行;
(五)有关奖励金和罚款
1. 嘉奖员工资金,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2. 罚款:通报批评所涉及的罚款数额,公司人事主管制出明细交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
3. 奖励及罚款金的标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适度激励,尽量严明的原则,根据实际况上报由公司办公室核定。
四、附则
1. 本细则与《劳动法》向抵触,按《劳动法》执行;
2.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奖励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有关物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五]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 上班时间酗酒者。
?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