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废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废品管理工作,规范废品处理流程,同时最大程度的避免公司资源浪费,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废品的处理工作。
3. 废品处理原则
3.1所有废品均统一放到指定场地内,分类存放。
3.2废品存放要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区域相区分,由仓储部工作人员定期清点。
3.3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及无法再次利用的边角料经生产部和品质部人员确认为废品后,由专人负责在本班下班之前堆放至指定场地并做好与仓储部门的交接记录;
3.4所有废品要根据其产生速度、物理性质及时出售。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及公司场地的整洁美观,处理废品的时间点一般放在上午9:00前或下午5:30后进行。
3.5出售废品时必须有公司的专人全程跟踪,财务人员不定期去现场监督检查;
3.6废品的出售,由人事行政部选择收购商。选择收购商时,要按照公司的规定,以出价高者为优先考虑选择签约。签约时要求,废品收购商应向公司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保证金。
3.7废品收购商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
3.8废品处理部门及监督人员职责。
3.8.1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
3.8.2不得索要废品收购商任何形式的财物;
3.8.3定期查询废品的市场行情,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8.4互相监督,发现他人有不正当行为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4. 废品的种类
公司的废品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因生产包装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和软性边角余料(主要是废弃纸皮);
二类是在生产制程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主要有塑料、五金和电子料);
三类是各部门在使用后已无任何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质(主要是办公用品,生产检测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和研发部门在研发过程产生的已无利用价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在公司收料过程中检验出的来料不良品和在生产前及生产中发现的来料不良品均不属于废品,其经品质部门确认后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联系后直接退货。只有因生产制程造成的已无法退货的物料以及因生产而自然产生的废弃物才是废品。供应商的周转箱、卡板等,不属于废品类,需退回供应商。
5. 废品的确认
无论是哪一类的废品,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判定后才能确认。第一类废品的确认部门是采购部。由采购部确认哪些使用过的包装材料属于要退给供应商的,哪些可以由公司作废品处理。严禁将任何客供包装材料作废品处理;第二类废品的确认部门是品质部。对生产部在生产制程过程中造成的制成不良,品质部按现有规定流程进行确认;第三类废品的确认部门是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以及采购部和研发部。由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最终确定哪些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等应该报废。
6.废品处理程序
对第一、二类废品,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6.1由公司仓储部填写“物品报废处理单”(一式三联)详细列明废品的种类、品名、数量、摆放
地点及处理时间后,一联交给人事行政部,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仓储部备存;
6.2人事行政部在接到仓储部提出的“物品报废处理单”后,立即约请采购部或品管部人员再次到
现场检验和确认。
6.3在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人事行政部将废品处理单交公司常务副总签字。
6.4在常务副总签字同意后,人事行政部立即约请废品收购商上门收购。
6.5废品收购商抵达公司之后,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到现场查看,由仓库人员对废品称重计量,
由门卫人员监称。
6.6称重计量结束后由人事行政人员当场填写“物品报废处理交费单”,废品收购商持此单到财务
部交费;
6.7在废品收购商交清相关费用后,废品收购商凭人事行政部开出的“物品出厂放行条”和财务收
款收据出厂。如果交费时为财务非上班时间,可凭“物品出厂放行条”和“物品报废处理交费通知单”出厂。门卫收到“物品出厂放行条”和“物品报废处理交费通知单”后,第二天立即将其转交给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知会废品收购商限期交费,逾期不交的,从其保证金中按双倍扣除。
6.8财务部门根据仓储部转来的“物品报废处理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对废品处理
的全程予以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的,应提请公司按规定严肃处理。 对第三类废品的处理,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6.9由各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处理单”(一式三联),一份交给人事行政部,一份交给财务部,一份
由本部门留存。
6.10人事行政部收到有关部门提交的“物品报废处理单”后,即应到该部门查看和确认应报废的
物品,并将报废物品收储到指定的位置。如对申请报废的物品是否应该报废有疑问,或认为其尚可以维修,应马上让采购部的人员到场再次进行确认。
6.11人事行政部对确认为第三类废品的后续处理应按前款6.3~6.8的程序进行。
附:1.物品报废处理单。
2. 物品报废处理交费通知单。
物品报废处理交费通知单
时间:20 年 月 日
称重计量(签名): 监称(签名): 收购商(签字): 人事行政人员(签名):
篇二:废品管理制度
废品管理制度(初稿)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管理,规范废品管理流程,提高公司收益,避免公司资源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集团废品管理工作。
3 权责
3.1公司产生的废旧物品由行政总务统一负责管理,并对废品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不得进行销售。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的管理,严防物料流失,减少公司资产损失。
3.3公司各位员工应提高认识,自觉做好废旧物品的分类及回收利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
4 废旧物品的分类
4.1 可回收废旧物品:纸板箱、木箱、废机油桶、废塑料件、废铝件、铁件及其他可回收废旧物品等。
4.2 应处理废旧物品:塑料袋、废纸屑、发泡胶、生活废弃物、不具回收价值的工业废弃物等。
4.3 可回收废旧物品要按照规定堆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整洁有序;应处理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严禁丢至停车场内的空地。
5 废旧物品的存放要求
5.1 各类废旧物品堆放时,均要注意分类,遵循“先里后外”的原则,整齐有序地叠放。
5.2 纸板箱堆放在堆放室A和B两个房间,堆放时需将每个纸箱拆好叠整齐。
5.3 废机油桶堆放在堆放室C,堆放时须用纸箱装好。
5.4 塑料件、铝件堆放在堆放室D,两类废品要分开堆放。
5.5 木箱堆放在堆放室A的左侧空地。
5.6 铁件堆放在堆放室D的右侧空地(临近河流),注意切勿将铁件丢弃在河流中,要保持安全的堆放距离,避免铁件被流水冲走。
5.7 各类废品堆放位置示意图
6 登记及检查
6.1 每类废品堆放处均留置《废料堆放登记表》,做到“凡堆放须登记”,登记事项要明晰,字迹工整、数量准确。
6.2 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废品堆放情况,严格执行废品管理制度。
6.3 集团行政部组织不定期抽查,有权对废品堆放提出整改意见,包括并不仅限于对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现金处罚。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属于***。
铁件堆放处 河流
篇三:公司废品处理规定
废品回收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废品回收是公司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1.2 废品回收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组织人员对各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屑、铝屑、铜屑以及料头、报废产品、废油、机修报废器件等进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达到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的目的。
2 废旧物资的回收2.1 凡属以旧换新的物资,在领发料时,一律按规定办事,不交旧物,不发新物。
2.2 各分厂(分公司)应加强管理,设立废品箱,做好废料件的分类存放,对有色金属的屑末不许混杂归并而影响回收利用。
2.3 金属加工制造产生的料头、边角料及报废的金属材料、产品零件等物品,由物资供应部门派专人定期到生产现场组织回收,金属切削屑末则由分厂送交废品库。
2.4 凡被淘汰可回收利用的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类废旧物资,由有关分厂(部门)送交基建仓库。基建可回收利用废料、设备包装箱木料等,由基建仓库保管人员集中回收在基建仓库,及时处理。
2.5 报废的机电产品、五金件、橡胶件及塑料制品等物资,由相关仓库回收后转交废品库处理,废油交油化库回收处理。
2.6 废纸箱回收,由分厂(部门)集中收集,送物资供应部门统一处理。
2.7 凡物资供应部门归口管理的废旧物料,各部门、各分厂不准擅自对外处理。
3 废旧物资的利用
3.1 对回收在库贮存的废旧物资,必须予以分类整理,做到有账有物,堆放整齐,场地整洁,管理有序。
3.2 对标有企业商标记号的报废产品零件,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化学腐蚀处理,不经处理,绝对不准外流,违者必予追究。
3.3 对于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金属废旧残料及屑末,应按市场价格(由财务定价)出售,一般废旧物资则由当地金属回收公司收购或对外销售。
4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奖励
具体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部门奖励办法,由财务部门指订,或由主要牵头部门制订财务部门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