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一】
龙门吊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全检查鉴定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才能投入使用。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尤其是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提升20cm左右高度,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与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50cm以上。
6、吊运重物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应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7、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龙门吊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9、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0、应定期对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并正确使用钢丝绳。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起吊重物:
(1)钢丝绳打结或扭曲时;
(2)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接触;
(3)千斤绳夹角过大;
(4)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11、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索在卷筒上最终少留有2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绳索直径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10cm内断丝根数超过5根,均应禁止使用。
12、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3、龙门吊检查、修理或保养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4、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15、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6、龙门吊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17、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钓升起,小车停放在司机室一侧,并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用夹轮锁紧轨道,如遇大风应使用结实可靠的揽风绳,切断电源,锁闭操作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18、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19、 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许与他人闲谈;禁止超负荷使用;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20、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 捆缚不牢不吊;
(3) 信号不明不吊;
(4) 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 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堆放浮动物件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未设安全装置不吊;
(10)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二】
1、工作前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 再进行正常作业。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3、工作后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接班工作。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三】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起重机械的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应可靠。
6、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8、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
9、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10、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11、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12、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13、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14、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15、起重机走行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16、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17、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18、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19、换梁龙门起重机的吊梁(梁架)上不许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
20、换梁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21、禁止起重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22、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
23、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换梁龙门起重机必须打铁锲。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规定放置,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4、每年应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静、动负荷试验。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四】
工作前: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工作中: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 再进行正常作业。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工作后: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接班工作。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五篇【五】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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