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GameTheory),又叫对策论,是专门研究斗争或竞争现象的数学理论,是现代科学的一个新学科。在中国历史上,博弈思想古已有之,多用在棋牌、赌博、体育、战争等竞争性活动中,如“田忌赛马”就是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孙子兵法》就是一部战争领域博弈论。
笔者感觉,博弈思想到处都在用,有“利”可图的地方就有竞争,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博弈。目前,博弈论广泛用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中,博弈思想在很多场景中都有广泛,这也包括公文写作。
大家一定有这种感受:但凡起草重要报告、政策文件,起草者经常会面临来自上下左右各方的“诉求”压力,上级希望文稿体现自己风格,兄弟部门希望表扬时对他们“多带一笔”,分配任务时“手下留情”,对起草者来说,写作过程是个“斗智斗勇”“讨价还价”的过程,起草者要同各方进行利益的博弈,最终形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
1、公文写作也有博弈?
公文是应用文,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且解决的大多是”公共“问题,涉及多方利益诉求,写作的使命是拿出大家都认可的“妥协方案”,这就需要与各方“斗智斗勇”,其博弈性源于四方面。
首先,公文是用来办事的。办事就会触碰相关人的利益,想把事情办好,相关方必定有“利益”让渡或转移。这里所谓利益是打引号的,不仅指经济、物质这样的实在利益,也包括虚拟形态的利益。笔者以为,相对于其他方来说,一方得到的积极结果皆可称为利益,比如多被表扬,少被批评,也像“囚徒困境”里被法官少判两年也是利益。有了利益的让渡、转移,就必然有博弈,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一定就有博弈。这是写作博弈性的核心和关键。
古人这样描述“笔杆子”:“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虽然有夸张的成分,却道出了公文写作的利益性,正因为有利益“瓜葛”,故而才引发博弈。比如,某地出台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了“对本市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用于本市巡游出租汽车的新能源汽车,按照6万元/辆的标准给予生产企业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奖励多少?奖给谁?由谁承担?这些“利益”都得反复博弈才敲得定。
其次,公文需要领导者审签。公文从起草到印发有严格的程序,这正是区别与“私文”的特征。一般来说,必须报有签署权的领导审签后,方能印发执行。于是问题就来了,起草者写了什么、如何写?与审签者的预期就产生了碰撞,起草者有起草者的考虑和特点,审签者有审签者的意图及风格,是否体现了审签者诉求?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审签者预期?是否符合审签者“口味”?起草者得边写作边与审签者“较量”。当然,作为“弱势”的一方,写作者必须服从领导,让渡自己的利益,这样公文方能通过审批,这决定了博弈的服从性。
再次,公文牵扯多方利益主体。公文姓“公”,解决问题过程中通常会牵扯多方相关人,而每一方都有不同利益诉求,相关人越多,利益“纠葛”越复杂,起草者应对的难度就越大,因为起草者除了思考文本的基本范式、公文的战略意图、审签者基本要求外,还得与公文的直接利益相关方“斗法”,既要尽量满足各方诉求,还要让整体效果最优。可以想象,在大家都在“争利”的情况下,想让任何一方单方面作出妥协,都是很困难的事,不符合“理性经纪人”假设,一定伴随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这决定了博弈的复杂性。
比如,单位经常出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把工作、责任、时限及要求明确下来,方案起草过程中,相关单位、部门就会“大肆活动”,在文字表述上就自身利益向起草者提出诉求,争取更多的行政资源配置,同时又尽量减少责任,让起草者“手下留情”。面对来自多方面的诉求,起草者想拿出一个总体最优的方案,不“争斗”一番是写不好的。
最后,公文需执行后才生效。任何一篇公文都需要受文的单位或个人执行后方能发挥作用,公文执行得怎么样?影响公文整体功效,执行者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因此,公文的起草通常要求务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甚至是易操作性,不务实、不可操作、不易操作的公文就是不管用的公文。起草者不仅要与审签者、直接利益相关方博弈,还要与执行者或受众博弈,兼顾执行方的感受和诉求,比如措施是否简便易行?是否切合实际?从公文的特性看,这是需要起草者无条件做到的,这决定了博弈的服务性。
2、利益主体有哪些,诉求是什么?
公文运转过程中有诸多“局中人”,如起草者、起草者上级、审签者、直接相关方、执行者等。于起草者而言,博弈主体来自三个向度:
第一,向上博弈。这个向度大致有两种利益相关方:一方是对公文负有领导责任的起草者上级,简单说就是具体负责指导文件起草的领导和最后审签文件的领导,诉求主要是:文稿语言是否符合领导本人风格(对讲话稿来说,尤其突出),是否反映了领导的思想、观点和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的一贯思路和主张等等。另一方是相对于本单位而言的上级单位或领导,诉求主要是:下级单位对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达到上级单位的预期,工作的安排是否与上级单位在认识和措施上一致,所提要求是否在上级的责权范围之内等等。
第二,向下博弈。这个向度的利益相关方也大致有两方面:一是下级单位,作为公文的具体执行单位,诉求主要是:公文是否最大限度肯定了自己的成绩,是否最小限度地“揭露”存在的问题,是否最方便下级单位执行等等,总之就是减少对自己“不利”或“不舒服”情况的出现。二是下级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来说,他们关心的都是切身利益,如工资、福利、奖惩、休假等,这是写作中最难平衡的问题,博弈较为激烈。
第三,横向博弈。这个向度上的利益相关方大致有三方面:一是横向兄弟单位及部门,他们通常会争取起草者的“关照”,在文本中尽量争取配置最好的人、财、物、职权资源,多争取展现自己的工作成效,同时尽量减少工作责任,少安排工作任务,指标能压尽量压,这是让起草者最为难的事情。二是行政相对方,他们最期望的事情也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利益,减少损失。三是社会媒介,这是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他们在整个过程中总体上算“局外人”,但一旦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新闻媒体就会演变成“局内人”,希望获得更大的知情权,要求形成决策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信息更加透明,甚至还会直接帮助其他“局内人”表达利益诉求。
以上“局中人”的诉求尽管争取利益的角度、程度有一定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趋利避害。不管是上级单位也好同级或下级单位也罢,也不管是领导还是群众、媒体,无不希望为自己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利”,最大限度避免“不利”,这是利益博弈的鲜明特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文起草者是一个特殊的“局中人”,说他是“局中人”,是因为起草者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就是用自己最舒服的表达,把公文写好,并且让各方满意。说他特殊,是因为起草者与其他“局中人”没有实质性利益冲突,对绝大部分公文而言,起草者通常只是起到“为别人作嫁衣”的角色,既不是“新郎”,也不是“新娘”,甚至连亲戚朋友都不是,只是“司仪”,并且这种角色在公文印发后就消失了,总体上算是“局外人”。
然而,在起草阶段,起草人却处于博弈的枢纽地位,就像婚礼上的司仪一样,是利益冲突的“漩涡”,具有一定的“决策权”,上级、下级和同级都只会向起草者提出诉求,写作者要做的就是满足各方诉求,并且以最好的语言方案,让大家都感到满意,让整个氛围更欢乐喜庆祥和。
3、写作者有哪些博弈策略?
理想状态下的公文写作博弈,应该是“信息对称”下的“合作博弈”,最好是完全信息博弈,这样写出来的公文才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怎样做到信息对策?需要起草者对各方知己知彼、将心比心,具体可采取以下六种策略。
策略一:敢于抛弃“自我”。“抛弃自我”不是说让自己像打印机一样,没有自己的思想,完全按别人的想法来输出内容,而是破除“自以为是”的思想后再来写作。之所以提出这种策略,是因为公文本身不是写作者自我言说的逻辑,而是集体意志的表达,正所谓“公文姓公,言不由衷”,就是这个道理。写作者在这场博弈中若想实现“双赢”,乃至“多赢”目标,首先就得“抛弃自我”,从提笔的那一刻起就要进入“我将无我”的境界,把自己当成各方利益的“代言人”,千万不要像写日记那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手只写我心”。
策略二:以“用户”为中心。抛弃自我之后,什么才是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呢?我想应该就是与公文相关的“局中人”,他们是思考问题的尺度,是问题的关键。综观所有“局中人”,执笔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公文好坏的评判权在别人手中,审签者、受理者、执行者及作用对象都是产品的“消费者”,是用户,执笔者想把一篇公文写好,必须最大限度满足“用户”“消费需求”,如果用户需求得不到满足,或者牺牲了“用户”的利益,写作者落不到什么好,博弈就变成了“零和博弈”,是不可取的,也不符合公文的基本精神。因此对写作者来说,最明智选择无疑就是树立“用户”思维,以“用户”为中心,写“用户”想要的东西,大家都好了,才是真的好。
策略三:训练“共情”能力。共情是心理学上的概念,说通俗点叫同理心或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如果说“以用户为中心”是一种意识,是一种服务理念的话,那共情就是一种能力,它们都是用户思维结出来的果实。公文写作者不仅要善于解决用户明确表示的利益诉求,同时还要善于心理换位,从各方角度推演探知“局中人”可能还会期望,但有没有明示诉求,这样写出来的公文才合乎事实和逻辑,彰显人性。说文艺一点,这叫“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说通俗点叫“你好我好,大家好”。
策略四:做到知己知彼。在博弈论里有个著名模型叫“囚徒困境”,讲的是两个罪犯单方以为最佳的选择,结果却不是团体最佳选择,其原因就是双方信息不对称,不知对方是保持沉默还是揭发对方。公文写作不许出现“囚徒困境”,那样会给行政资源带来浪费和损失。解决办法就是加强与“局中人”的交流沟通,做到知己知彼,怎么才能知己知彼?对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意图和要求要多请示汇报,对同级和下级的期望要调查研究,对媒体及群众想法尽量多听多问,不打没把握的仗。
策略五:整体利益至上。解决了意识、心理和信息问题后,还得掌握必要的博弈方法。在公文写作过程中,不同的相关方都会从自己的角度对文本提出建议,这些建议从单方面看都是最优的,但合在一起却会出现各种“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怎么办?我的建议是整体利益至上,多方兼顾、综合评判,打好“大算盘”,算好大帐,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不能为局部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否则就会陷入“囚徒困境”。
策略六:以规则为底线。前面说抛弃“自我”、以“用户”为中心,与用户共情,并非起草者毫无立锥之地,丧失了议价能力。笔者以为,起草者也该有自己的坚守,这个坚就是坚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职责底线的基础上,实现总体最优。写作过程中,如果对方的诉求是合乎规则的,那么可以尽量给予考虑,如果对方的诉求违背了规则,无论对方使出百般解数,半点都不能让步,这是写作者博弈的底线,也是体现公文权威性、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的必然要求。
以上观点难免有偏颇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