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应用的场合比较正规,需要遵守一些既定的“规矩”。
1.开端用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开头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如“据、根据、依据、查、奉、兹、按照、遵照、依照、为了、关于、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2.期请用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提请、报请、拟请、希、望、希望、切望、热望、盼、切盼”等。
3.综合用语。用以连接具体情况叙述和总概性叙述的词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常用的有“为此、据此、值此、至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总之”等。
4.谓用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等。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党内一般称“××同志”。
5.承启用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6.批转用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下发、下达”等。
7.表态用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按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为明确表达用语、模糊表态用语。明确表态用语有“应、应该、同意、不同意、批准、照此办理、遵照执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等。模糊表态用语有“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同意、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等。
8.征询用语。表示征请、询问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主要用于上行文的结尾和平行文的结尾。常见的有“当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有不当、如无不当、如有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见如何”等。
9.引叙用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主要用于批复、复函、指示、决定等文种。常用的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现收、现接、近收、近接、惊悉、欣悉、收悉、闻、近闻、惊闻、欣闻、喜闻”等。
10.结尾用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不同的文种对结尾用语有不同的要求。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通告的结尾用语可用“特此通告”,“此告”等